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办理过户需要以下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仔细核查证件:交易时买方要确认卖方的证件是齐全的,而且买卖合同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的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防止代签或漏签。,3.咨询专业人士:建议聘请专业的人士或正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可以顺利过户,或者保证过户后可以房款两清。,4.核实房屋状态:买方需注意核实房屋的状态,看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还在抵押状态中,以确保交易及入住时不会出现问题。,5.留意交房细节: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已经交房完毕却产生付费上的扯皮问题。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