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审判实务中的共同侵权兼采行为共同与意思共同两种类型,分为三种形式: 1、共同故意致人损害。 2、共同过失致人损害。 3、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加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构成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即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二、人身伤害赔偿有哪些 人身伤害赔偿如下: 1、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2、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