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郑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办理需前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街道27号2楼。申请条件包括品种审定、技术人员、设备、防疫条件、质量管理和其他规定。办理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 法律分析 一、郑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在哪办理 郑州市金水区(县)农业路街道27号2楼 二、郑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郑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流程 1、受理:政务服务大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50号)要求,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及时转交后台。 2、审查:审批工作人员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50号)和《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种畜禽场验收标准的通知》(豫牧畜〔2015〕48号)要求,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专家组提出验收意见;结合专家组验收意见,提出初审意见。(专家评审、申请单位或个人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3、决定:作出决定,制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转交政务服务大厅。 4、送达:政务服务大厅根据申请人意愿,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或快递送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公开。 结语 郑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可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街道27号2楼办理。申请条件包括种畜禽必须是经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需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繁育设施设备;具备法律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同时满足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办理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请您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六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对在畜禽集散地建立畜禽批发市场给予扶持。 畜禽批发市场选址,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距离种畜禽场和大型畜禽养殖场三公里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三十二条 申请进口种畜禽的,应当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因没有种畜禽而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说明文件。进口种畜禽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六个月。 进口的种畜禽应当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首次进口的种畜禽还应当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进行种用性能的评估。 种畜禽的进出口管理除适用本条前两款的规定外,还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国家鼓励畜禽养殖者利用进口的种畜禽进行新品种、配套系的培育;培育的新品种、配套系在推广前,应当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四章 畜禽养殖 第四十五条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标识不得收费,所需费用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预算。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禁止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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