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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债权人可以行使下列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但上述抗辩权只适用于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且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中,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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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