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5% 2、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二)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 2、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5%; (三)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注: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2、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 (1)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二、利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 2、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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