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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生效时合同是否成立
释义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
    一、承诺为什么不能撤销
    承诺只能撤回而不能撤销,如果承诺撤销的话则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撤销承诺的前提是承诺生效以后,受要约人将该项承诺取消,使得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如果在承诺生效后,根据法律规定此时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取消该承诺,则不利于要约人。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要约人如果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后,想要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话,只能通过撤回承诺的行为来阻止,而且作出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要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也就是要在合同成立前,才能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想要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只能通过撤回来完成而不能是撤销。
    二、合同专用章有没有编号
    合同专用章没有编号。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合同章有无编号无关,合同章虽然没有编号的,但只要该合同章是单位的合法印章,且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所签的合同就有效。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股份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般来说,持有协议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无需公证。如有必要增强持有协议的效力,可以进行公证。根据相关法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生效。因此只要签订代理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触犯法律,代理协议就有效。如果仅从持有协议效力的角度来看,持有协议不需要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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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0: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