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的房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同居期间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一般可以视作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出资方对该房产享有债权,如果分手,可要求另一方返还自己的出资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一、父母出资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买房的,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二、起诉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起诉离婚房产分配情况包括如下: 1、如果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2、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3、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三、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后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在结婚前付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用共同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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