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伪造伤情诊断证明找哪个部门处理 |
释义 | 一、医院伪造伤情诊断证明找哪个部门处理 想要投诉的话,就去找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反正投诉不要钱。但是可以明确跟你说,行政部门不会处理的,他们会让你去做病历鉴定,走司法途径,你也无法从投诉中拿到任何的利益。 所以你首先要整理清楚自己的思路,你投诉要达到什么目的?你投诉的那个部门有没有处理的能力和动力?如果你对病历造假一事如此确信,那就自己找证据去证明,取证这件事情没有任何公权力部门会帮你去做的,法律规定这是你自己的义务。而且即便是你找了一些你很有信心的证据,拿去法院也未必足以让法院认定病历造假,现在法院对于病历这块都是极端保守的,能不认定都不认定的,那么去行政部门投诉就更加没有效果了。你如果从此一直揪着病历问题不放,最终只会导致你自己陷入维权不能的境地,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之前徐律师也反复说了,要拿到最接近真实的病历资料,性价比最高的,而且还是唯一可行的方式,只有第一时间封存复印病历,不惜一切代价!第一时间!这样做是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利,只要不搞打砸抢,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自己去领会。那有些当事人说了,那他病历已经造假了呀,已经篡改过了呀,那我怎么办?徐律师可以告诉这些当事人,能够第一时间去封存的就第一时间去封存,失去了第一时间那就第二时间去,做了总比没做过好。然后拿到一份你认为已经过伪造篡改的病历,是不是一定就没有价值了呢?倒也未必,可以负责任地说,出事以后医院完全不改病历,那是不可能的,改是一定会去改的,就看改得怎么样了,如果时间充裕嘛就改得完美些,时间局促就改得匆忙些,所以说第一时间去封存还是很重要的。我做过的每一个案子,病历其实都有或多或少的改动,但是只要在我看来病历还有利用价值,我还是会在已有病历基础上为当事人去争取权益,那些认为只有完全真实的病历才能用来打赢官司的想法还是比较狭隘的,也是不切实际的。有些当事人还经常喜欢来问我们医疗律师,真相到底是什么?我可以告诉他,律师不是上帝,真正的真相谁都没有办法恢复,医疗律师的工作就是在现有条件下为当事人去争取权益。 二、怎么开医院诊断证明 首先病人确实存在疾病,这样医生确诊后后会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医院有诸多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要在病历上有明确记载,见不到病人不开病假,同时不跨科开病假,而且对于人情病假也要杜绝。 至于病人病假休息的时间则会由医生依据病情来决定,通常医院会根据急诊、普通疾病或者是严重慢性疾病做出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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