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子女不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抚育费是否合法 |
释义 | 分居期间,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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