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已出境的,应当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明、通行证复印件、注销户口的,应当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录证明; 3、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4、遗嘱书。 遗嘱公证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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