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企的下属公司是国企。 国企的下属公司一般分的类型如下: 1、全资子公司; 2、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 3、有一部分股份,甚至低于百分之十的,叫国有参股企业。 国企的意义如下: 1、国企具有非竞争性定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资产,它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电信、民航、港口等)、基础性产业发展(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烟草制品)、社会保障(供电供水等国计民生行业)等方面,它最重要的作用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引导和保障; 2、经济功能。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功能、国民经济主导功能; 3、社会功能。主要包括弥补市场失灵功能(进行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制、布局重资产)、承担社会责任功能(响应国家号召,比如这几年国企都有扶贫项目)、政府宏观调控功能、维护国家安全功能 (军工、电网、通讯网、铁路网等自然垄断区域)、战略发展功能等(石油等稀缺战略资源的开发与储备、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