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023试用期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试用期无故辞退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应支付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计算基于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87条。试用期内辞职不需赔偿培训费,除非存在专项培训约定或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违约金。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试用期无故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主张2倍经济补偿,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经济补偿一般是补偿1个月或者2个月的工资。
    2、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二、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从法律上,除了下面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是在服务期内不干辞职了,员工就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试用期内接受了培训,之后又辞职的话,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之一,所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要是公司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的,因为试用期内就已经跟公司方面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对此产生纠纷之后,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结语
    试用期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2倍经济补偿。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一般经济补偿是补偿1个月或者2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有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内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除非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9: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