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不到两岁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可能还在哺乳期,这时候如果把抚养权判给男方,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可是,判决抚养权归属也不能单纯的只考虑孩子的年龄,只能说,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给母亲直接抚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一、在上海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在上海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女方要求离婚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中: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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