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诉讼不需要家人陪伴,但对方申请不公开审理则家人不能旁听。只需夫妻双方到场。离婚诉讼是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夫妻诉讼离婚时,家人不一定要陪伴,但若对方申请不公开审理,则家人不能旁听。开庭时,只需夫妻双方到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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