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容缺办理,也叫容缺后补,是指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窗口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的政务服务活动。其办理条件包括:主审材料齐全,须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申请人信用达标,自愿申请容缺办理,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非主审要件。满足”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三项的以下几类纳税人: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6、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二条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