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如下: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2、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3、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4、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百四十四条、第六百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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