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