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证人可以向警方提供证言。但是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随意离开居所或者指定居所。如果需要证人到公安机关作证,应当由公安机关通知取保候审的人到公安机关作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等有权提供证言或者作出鉴定、翻译、记录的人员,应当依法接受调查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询问或者传唤,并出示有关资料和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按照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随意离开居所或者指定居所。需要其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作证、提供材料或者进行其他调查活动的,应当由调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通知取保候审的人到指定地点作证、提供材料或者进行调查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被取保候审期间,取保候审的人还有其他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并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