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户口的时候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如下: 1、下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需要的证件有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学位证书等。 2、下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落户口的办理条件如下: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