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变更户主名字需要提供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户口薄;家庭户主协议书要有父母与子女双方宅基地变更户主的协议书,村委会签字(意见)和盖章;总地图;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村集体对新变更人的资格审查意见(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因继承房产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其他由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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