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教师编制可以调回内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编制的教师要跨区调动的话有三种途径: 一、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在职的教师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要本校领导同意,开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考上了想去地区的在编教师后,就可以进行编制调动。 二、对调;所谓对调就是本校领导同意后,找个你所想去的所在区的在编教师进行对调,手续不变,但是,只是相互换学校上课,这一途径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三、走正常调动手续办理办法和程序: 1.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 2.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 3.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人根据调动理由同时提交结婚证书及配偶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教师提交的材料,按照教师调动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严格审查,经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在拟同意调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报县编办、人社局。 5.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用编后,县人社局研究,经批准后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6.调动人员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7.城区学校因学科需要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平行调动。 法律依据: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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