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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有哪些
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负担能力大的多征,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法律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包括哪些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交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末或季末15日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年终5个月内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法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三、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税源大小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总收人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净所得额的大小决定着税源的多少,总收人相同的纳税人,所得额不一定相同,缴纳的所得税也不一定相同。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企业所得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所得税的负担轻重与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联系,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以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结语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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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0: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