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签订劳务派遣是在职吗
释义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一、劳务公司和物业公司的区别
    1、经营范围不同。物业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经营物业管理业务,如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的管理以及其他被授权的管理服务。劳务派遣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在劳动力资源方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用工需求,如用工派遣、合同签订等。2、设立资质不同。物业公司的设立资质中三级资质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一级资质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3、上级管理单位不同。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省、市劳动人事部门。4、用工形式不同。物业公司在没有劳务派遣资质单位提供对应劳动人员时,其内部的用工形式为员工直接就业。即员工是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用工或者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形式是向有需求的用工单位输送劳动力,并与该劳动力签订合同。
    二、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关于劳务派遣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这里我们对此不做过多的讨论。通过描述劳务派遣现象,可以将劳务派遣定性为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
    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和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单位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