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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患有红斑狼疮,保险公司不理赔,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患有红斑狼疮的个人是否理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红斑狼疮不可理赔,则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红斑狼疮并非保险合同中的豁免条款,保险公司不应当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或者险别提出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异议事实后三十日内向被保险人提交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承认保险标的或者险别有效。
    2.《合同法》第十条:民事主体依法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推诿或者拒赔。
    4.《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合理的理由拒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并对不理赔的原因进行了解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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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