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目前我国实体店的售后服务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商家承诺,否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网购,而不适用于实体店。 法律依据: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三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第六条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