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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前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一般要提前写。但是也可以协商一致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写。
    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一般应当事先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有:
    1、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即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安排,即写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为多少,以及另一方的探望权的实现方式和另一方协助探望的义务等;
    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
    7、其他离婚事宜的处理;
    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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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