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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登记时需要离婚协议吗
释义
    

法律主观:
    


    需要, 离婚登记 提交的证件材料 :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双方的 结婚证 。 3、双方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书 。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由于离婚登记的相关资料需要存档备案,所以在上述材料中,除了照片之外,其他的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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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