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如何申请公租房 |
释义 | 深圳申请公租房由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并提交家庭成员及其户籍状况;收入状况;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等材料。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下列事项,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一)家庭成员及其户籍状况;(二)收入状况;(三)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四)其他需要申报的事项。第三十一条住房保障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深圳怎么申请公租房 准备材料申请的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提交时间一定要准时,这将会是审核的重要部分,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解。进行审查提交资料以后,相关部门会在三十个工作日以内,根据您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会通过查档取证或者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申请人要积极配合。审查合格以后,住房保障部门就会予以公示。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如果审核通过,区政府会将您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经过审核通过的会给予公示,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进行轮候全部审核完毕就可以进入轮候等位了,每个地区的轮候规则可能会有一些不同,但是差距不大。已经等到的人可以自行选房,然后签订租赁合同。 2020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0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轮候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2、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注意事项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2020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0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2、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如何申请公租房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公租房如何申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该内容由 李成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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