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能拿结婚证吗? |
释义 | 可以,补办出生证明: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有了出生证明就可以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一、办理出生证明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要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携带新生儿出生时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后,父母应携带身份证在新生儿出生时所在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父母携带新生儿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到新生儿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申请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证明的相关程序如下: 1、持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缴纳费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家长一般需要填写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新生儿姓名、新生儿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等。如果孩子在住院期间没有取好名字,可以暂时用昵称代替。但产妇出院前,必须确定新生儿姓名,否则部分医院不会出具出生证明。 二、找不到孩子的出生证明可以补办吗? 出生证明可以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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