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买卖合同这样写: 1.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地址; 2.合同中所述安置房的归属权; 3.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 4.付款时间与办法在什么时间点前以什么形式交付; 5.声明房屋交付甲方并将此安置房屋相关的产权一并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