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最终会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并且被侵权人可以向恶意抢注的一方申请民事赔偿。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如下: 1、看对方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二、商标被人恶意抢注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未授予商标权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不授予商标权; 2、如果已经授予商标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总之,恶意抢注商标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还会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后,如果已经授予商标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