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私自赠与子女财产的后果 |
释义 | 夫妻私自赠与子女财产的后果是,被隐瞒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宣告该赠与行为依法无效,追回被赠与的财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任意一方不得超出家庭日常需要对其进行随意处分。如果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则会侵害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那么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依法将财产追回。 一、夫妻一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赠与行为是否有效需要看其赠与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归属不同效力不一样。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单方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按照法律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夫妻单方面将共有财产赠与的,需要另一方配偶进行确认,在其同意赠与前,单方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将夫妻财产赠与他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后,其表示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被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 二、原配如何追回老公送给小三的财物 原配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老公送给小三的财物。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将财产赠与小三,属于非因日常生活处置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对方当事人不肯返还,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方返还恶意占有的财产。很大概率都是可以追回的,因为有违公平原则与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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