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房屋合同的撤销限制 |
释义 | 房屋赠与合同可在财产转移前撤销,但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根据民法典,公证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受此规定限制。赠与人可在受赠人严重侵害、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撤销赠与。赠与人需在发现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房屋赠与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但在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赠与房屋合同的撤销条款及法律约束 赠与房屋合同的撤销条款及法律约束是指在房屋赠与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关于撤销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法律上的限制。撤销条款通常规定了撤销合同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内容,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法律约束则是指法律对于赠与房屋合同撤销的限制和规范,例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即不可撤销,或者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撤销合同。合同双方在签订赠与房屋合同前,应仔细考虑撤销条款的具体内容,并了解法律约束,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结语 赠与房屋合同的撤销条款及法律约束是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的重要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随意撤销。然而,在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也有权撤销赠与。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因此,在签订赠与房屋合同前,双方应仔细考虑撤销条款的具体内容,并了解法律约束,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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