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算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安置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要分情况。如果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婚前房产属于双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安置房是对前一房屋权利的延伸。 一、安置房无产权证法院怎么分割 如果购买该安置房的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该套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如果购买该安置房的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安置房无产权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处理。 二、婚后得到的安置房离婚怎么分 婚后得到的安置房离婚时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下,安置房应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在婚后所得的房产,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平分。双方也可以先协商自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三、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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