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代发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代发的律师函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只起到警示作用,告知受送达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律师函具有行文关系单一、应用领域广泛、精悍灵活、受托发函和表征法威等特点。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委托人向他人表达委托人意志的方式,具备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时被形容为合法的恐吓信。 法律分析 一、代发律师函具有法律效应吗 代发的律师函,本身是告知受送达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本身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起到警示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也就是说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所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说得十分形象。 结语 律师函作为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虽然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其在告知受送达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方面具有警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人参加诉讼、担任辩护人等多种角色。律师函的特点包括行文关系单一、应用领域广泛、精悍灵活、受托发函以及表征法威。因此,律师函在法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既能表达委托人的意志,又能向他人传递法律救济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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