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人员受到伤害 |
释义 | 劳务派遣人员比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是否可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可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受到工伤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1、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被派遣后,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2、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人员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怎么辞退 辞退派遣工的程序与辞退其他正式员工的程序是一样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另外,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辞退员工的法律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辞退派遣工之前应仔细阅读与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一般《派遣协议》往往约定用工单位承担很多费用,也包括辞退派遣工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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