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刑诉法第73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程序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如下: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2、公安机关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后,分别通知银行、被取保候审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3、被取保候审人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前提是,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既没有违反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结束时,就可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可否退还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先前缴纳的保证金能可以退还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不给退怎么办?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给退的处理:可以向监察委、向人民检察院投诉解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