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反乡过年补贴怎么领?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公民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各地的具体防控措施。春节期间(2 月 11 日至 2 月 26 日,下同),对于企业安排外市户籍员工(含外地实习学生、劳务派遣员工,下同)留芜工作、生活和过春节的,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由企业按照每人1000 元标准为外市户籍员工发放补贴,区财政再按该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稳岗补贴(补贴按照区与镇街、开发区财政体制分级承担,下同)。鼓励企业配套相应资金以提高外地员工留工稳岗补贴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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