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资源污染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将会被视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合同自愿原则,合同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国家的基本政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排放“三废”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规定,物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综上所述,合同中的资源污染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条款不仅要符合合同法的自愿原则和合法性原则,还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保护水生态环境和防治污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保障合同当事人的物权,确保其在资源利用过程中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