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在产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产假期间,除具有重大过错外,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非过失性辞退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可以解除无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解除固定无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辞退;其他。 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劳动合同终止;其他。 三、怀孕女职工被解聘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及无过失性辞退。如果合同期满,公司则有权不与你续签。 对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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