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退房贷款怎么办? |
释义 | 1、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在是合法有效的,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拘束力的。如果收到了买房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那么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解除。所以应当依合同约定,退还全部的房款。 2、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 并非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消失,贷款的合同就一定解除的。则购房者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用司法的途径提出解约主张,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消失的真实性、合法性还有有效性,再解除贷款的合同。否则贷款合同仍维持效力,购房者仍需向银行还款。 有的购房以为按揭贷款是因买房才申请的,所以现在不买房了,那按揭贷款就不用还了,但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退款应分两部分,但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但实践中很难操作,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于退房是开发商的过错导致的,那么除了全部的房款之外,开发商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为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而很多购房者认为,自己只是支付了首付,那在退房时开发商应当也只退还首付,其实不是。开发商在退房时不但要返还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首付,还应将银行支付的贷款全部返还与购房者。若换句话说,也就是在退房时,开发商须把购房的全部房款都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再把按揭贷款的部分返给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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