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好合同后才发现有面积误差的,其实这是房屋买卖中挺常遇见的问题,要是合同上有说好要怎么办的,那就按照合同上说的办就行了,对方也不会不认账的。当然,要是合同上没有相关说明的,按下面规定处理就可以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就是现在房屋实际的面积与合同上说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或是就是这个数的,那么不管是小于还是大于,购房者跟开发商都不要计较,购房者只要照实给房款就行了。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相比要是超出3%的,为保证买卖的公平,购房者要觉得接受不了的话那就可以直接找对方退房了。 这种时候购房者选择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当然,现在买受人也可以不选择退房的,但现在要根据实际情况,通常要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2)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当然,在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在对房屋真实面积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因为如果买卖双方在签约时,不知道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对房屋的真实面积存在重大误解,那么买卖双方可以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房屋面积存在的误差不大,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自行解决。当然,要是签订的合同不能认为有重大误解,购房者按照面积出现误差的相关规定要求退房被拒绝,因为实际情况不同,而且你们双方签的合同条款也不明确,建议有必要的就找个擅长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