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肖像权以营利为构成要件吗 |
释义 | 侵害肖像权不以营利为构成要件。法院一般都将是否营利认定为是否侵害肖像权的一个情节,一个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考虑的因素,而并不是作为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侵害肖像权是否以营利为构成要件 不以营利为构成要件。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民法典侵害肖像权是否以营利为构成要件 不以营利为构成要件。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侵犯肖像权一定要以营利为目的吗 1、侵犯肖像权不是一定要以营利为目的。2、只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不以营利为目的能否算侵犯肖像权 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一般来说不构成侵害肖像权,但如果导致他人精神损害则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构成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1、行为人使用了肖像人的肖像。2、行为人使用肖像未经肖像人同意。3、肖像人的精神受到了损害。当然,这样会存在公益性和新闻宣传性的使用肖像问题。新闻宣传性的使用可以规定为例外,而公益性的使用也应当事先征得肖像人的同意,并给予相当的使用补偿,这就相类似于公益性的征用。公益性和新闻性的使用肖像也不能使肖像人的精神受到损害。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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