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案开庭当面退赃和开庭前退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诈骗案开庭当面退赃和开庭前退赃有什么区别??只是表达的不同,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属于一种认罪态度问题。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规定,【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退赃和缴纳罚金以后,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对量刑会有一定的影响。就算你不交,法院也是可以追缴赃款的;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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