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发现问题线索处置 2、留置被调查人员 3、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 4、对于违纪行为给予相关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院起诉。 5、对于外跳人员启动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 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