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些情况可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