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共有"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房屋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共有是指多个人对同一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是指按各自占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有人在使用房屋时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的权利。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其占有的份额,但并不仅限于某一部分,而是基于整体共有房屋。 法律分析 所谓房屋共有,是指两个单位以上,或者两个以上共有的房屋。共有的房屋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的产生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这种共同关系,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在共同共有中,各个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每个共有人在使用房屋时都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的使用权利。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按照各自占有的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就是说,各个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这种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整体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的份额,但是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房屋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基于共有房屋的全部。例如,甲乙二人共有四间房屋,双方各占二分之一,这并不是指甲乙二人分别各占有两间房屋,甲占东面两间,乙占西面两间,而是指两个人对这四间房屋都享有权利和义务,该权利和义务的份额由共有人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 结语 房屋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按照自己所占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有人在使用房屋时应平等对待其他共有人的使用权利。共有的产生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例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或合伙合同关系等。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都享有对共有房屋的权利和义务,而这些权利和义务的份额根据各自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章 物权 第三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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