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益债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 一、破产公司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二、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有什么区别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有: 1、破产债权是一种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发生的财产请求权。所谓破产程序可以满足,是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核实后,从破产财产中清偿。破产债权不仅不同于可以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赔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不同于从破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除权; 2、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顺利破产程序而发生的债务。 三、共益债务需要申报债权吗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列举了六种共益债务。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益债权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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