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诉讼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行政赔偿诉讼是特殊的诉讼形式。有以下特点: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 (2)从诉讼当事人看,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 (3)从审理形式看,赔偿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赔偿可以适用调解。 (4)从证据规则看,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参照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举证。行政赔偿诉讼原则上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可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方式有哪些? (1)支付赔偿金。(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 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可诉行政行为有哪些的特征? 可诉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实际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行为; 2.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也包括受上述职权支配的其他行为; 3.可诉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对象和事项而为的行为,也包括对象和事项中只有一项特定的行为; 4.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外部行为,也包括虽非外部行为但直接产生外部效力的行为; 5.可诉的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单方行为,也包括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根据《行诉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胁从犯有哪些特征 胁从犯的特征为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内容由 刘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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