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个税里面的五险如何填 |
释义 |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选择综合所得申报。 3.选择正常薪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 4.在个税申报界面中找到本期专项扣除栏目。社保金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所以是扣除社保金额的薪资. 如果是在薪资薪金内扣除缴纳社保费用不需要交个税,缴纳保费是指社保还是保险费,不能在薪资薪金内扣除后缴纳个税,可以在薪资薪金内扣除缴纳社保的金额再计算个人所得税。收入额应该是实际应发薪资一般来说,个税明细申报表,应该分成几项,收入总额,扣除社保和公积金,然后是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才是扣除免征额3500之后的余额按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免征额政策有哪些。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不同: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不同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薪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章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章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章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薪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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